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

发布人:李向南发表时间:2021-03-25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具体见下表《接收调剂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调剂,不接收专硕报名调剂学硕。

(二)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也可从校外调剂。

(三)校内或校外调剂均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传递数据、办理手续。

 

 

 

接收调剂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调剂

(学科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报名的一志愿

学科代码及名称

调剂复试

分数线

普通统考

计划调剂指标

地调局

联合培养

计划指标

0818Z6

军事地质学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34/51/253

4


(081400)土木工程

37/56/263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37/56/263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56/263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7/56/263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37/56/263

085400

电子信息

(08××××)

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的相关学科

37/56/263

2


085600

材料与与化工

37/56/263

2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7/56/263

6

2

085900

土木水利

37/56/263

3


说明:

1.上述调剂学科专业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

2.地调局联合培养计划指标用于招收(085700)资源与环境(地球信息技术方向),地调局指导老师人数2人:欧阳渊、郑勇。

二、调剂程序

1.我单位将于3月25日21:00发布调剂缺额信息,持续12个小时。请调剂考生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写个人调剂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特别说明:若自愿申请中国地质调查局2021年联合培养计划的请发邮件至jslabcug@163.com表明意向,邮件标题“考生编号-姓名-计划名称”。

2.我单位择优筛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6小时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复试。

4.复试通过的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为准,同时请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三、调剂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背景材料(一式七份):个人简历(模版详见附件2)、专家推荐信(可选)、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可选)、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6)政审表(见附件3,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签字盖章);

(7)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8)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政审表上交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为: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审查时间:2021年3月30日13:00-14:3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北综楼109

(二)复试考核内容、时间及地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复试的形式分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考试大纲网址:https://jslab.cug.edu.cn/info/10618/1494.htm

笔试时间:20213301430-1630

笔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北综楼109

笔试科目:

学科代码

及名称

研究方向

笔试科目

0818Z6

军事地质学

(01)(全日制)战场地质环境与工程

《工程地质学基础》

(02)(全日制)军事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技术

《勘查地球物理》

或《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03)(全日制)军事地质与资源

《矿产勘查理论与方法》

或《大学化学》

085400

电子信息

(01)(全日制)大数据智能计算与数据挖掘技术

(02)(全日制)高性能计算及地学应用

(03)(全日制)软件工程及系统集成

(04)(全日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及应用

(05)(全日制)空间信息技术与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综合》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1)(全日制)材料工程

《大学化学》

085700)资源与环境

(01)(全日制)地质工程

《矿产勘查理论与方法》

或《遥感地质》

(02)(全日制)勘查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03)(全日制)地球信息技术

《计算机综合》

(04)(全日制)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085900)土木水利

(01)(全日制)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地质学基础》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202141日全天(早上800开始)

面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西区教一楼105

候考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西区教一楼104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含:背景评估(2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综合素质(60分)。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

四、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所有初试科目满分之和×100×(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权重40%,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2.拟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标准。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五、其他

1.请各位考生按照属地及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个人卫生与身体健康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01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6247 Email:jslabcug@163.com

3.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