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李向南发表时间:2021-04-23点击: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本科直博生已在推免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复试,无需参加本次复试;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具有准考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生直接进入复试。硕博连读生只需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硕博连读

(含提前攻博)

普通计划

学校专项

(协同中心)

0818Z6)军事地质学

1

5

1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学位认证书);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5)复试通知书原件(博士生招生系统下载);

(6)《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档签字版(见附件);

(8)个人简历(两页以内,A4双面打印,一式九份);

对报考定向的在职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同意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对报考非定向的在职生,复试时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考生可在拟录取阶段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4月29日上午8:00-8:4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0203

(三)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四)复试内容

1.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整数,满分100分。

2.学科专业考核:综合考察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

考核科目:《军事地质学综合》

考核形式:专业笔试。学科专业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整数。

考核时间:4月29日上午8:40-10:40

考核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0203

3.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占20%)和综合素质考核(占80%)。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水平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采用面试方式。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4月29日下午2:00-6:00

2.复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0204

3.复试候考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0202

(六)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考生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30%+学科专业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0%。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考核*100%

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录取规则

1.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经复试合格后第一批次拟录取。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结合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背景评估不合格。

③综合面试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⑦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⑧提供虚假信息。

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委培生等定向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五、其他

1.请考生按照属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考前须自行做好体温监测,体温正常(须低于37.3°)且持有各省市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健康码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后进入校园。所有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6247 Emailjslabcug@163.com

3.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yzb@cug.edu.cn

监察处: 027-67884345;jwbgs@cug.edu.cn

地质探测与评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1年423